是正当公司,有投劳健保,没有中断。
不过,产假只给30天,也没有给付产假薪资,
只有拿到劳保的生育给付,
因为还想要保有工作,所以忍耐不计较。
至今当产假快结束,被公司告知不用回去上班了!
请问有什么权益可以替自己争取呢?
爬文到心烦意乱,希望有人回覆我,给我方向。
请问:
(1)可以要求原公司给付我2个月的产假薪资吗?
(2)可请原公司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然后可申请半年失业给付吗?
两个小孩可领到8成吗?
但是健保怎么办?
此时我就要缴国民年金是吗?
(3)我投保薪资是21000元,工作36年,资谴费是多少?
什么是预告薪资呢?
(4)坐月子期间被突然告知不用回去原公司上班,我可以争取到:
【2个月的产假薪资+资谴费+失业给付半年】吗?
(5)想了解若怀孕期间被突然告知不用来上班,
是否就只能领到【资谴费+失业给付】而已呢?
产假薪资是否就泡汤了!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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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劳工局 上述的权利都有
如果妈妈你在工作的表现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因为怀孕了或是生小孩而资遣你这是可以向劳工局举发告他们的!! 再说产假劳工局是有明文规定的日期数的!!不是公司说30天就30天的!! 除非是劳工自愿提早上班不然就因该照劳工局的日子而且你休息产假 的时候公司是一定要给付你与平时一样月薪!! 版妈你快去告诉劳工局争取自己的权力!!当妈妈已经很辛苦了不要再被公司欺负了!!
版妈 很简单 请问一下你的配偶有工作吗 如果有的话 就跟公司说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半年 育婴留职停薪是员工的权利 公司不能拒绝 在这个期间 你可以申请劳保局的育婴津贴六个月 六个月满后 公司如果还是告知你不用回去上班 那就是要给资遣费及非自愿离职证明 再去劳工局申请失业给付 育婴津贴跟失业给付都是你投保级距21000的六成 也就是12600 另外再跟公司说 产假依劳基法规定是56天 不是30天 要嘛就是再给你26天的产假 不然就大家在劳工局调解会见
今天才在感叹台湾的劳工真的很可怜,想不到马上有版妈发生这样的事说真的,台湾老闆真的很可恶,台湾劳工真的很可悲 物价连翻涨,人民薪资所得不高,台湾老闆苛刻真的不是人民的福气 大部分的台湾老闆真的烂到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