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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这样写可以吗?

有妈妈懂得,可以帮我看一下吗?

双方同意离婚,要求也简单

房子婚前买的,登记女方名下(女方付头款,但男方有汇缴贷款证明)

车子婚后买的,登记男方名下(女方出一半,但因为给现金无汇款证明)

男方有负债,女方婚有存款

双方同意:

名下财产各自拥有,负债各自负责监护权给女方

这样撰写,有没有问题?

男方同意这份协议书内容

但又怕有漏洞,男方耍奸诈,要求夫妻财产平均分配或离婚后争夺监护权

或者可以推荐我新竹哪边有好的律师可以询问?我可以付费

谢谢各位妈妈花时间帮我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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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婚 协 议 书

立离婚书人男女兹因双方意见不合,难偕白首,同意离婚,经双方同意订立本两愿离婚书约定条件如下:

一 本离婚书约签订后,双方婚姻关係解除,嗣后双方嫁娶各不相干。

二 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拥有,自由处置,债务也各自负担,与他方无涉。

三 双方在婚姻存续中所生之未成年子 蔡xx(出生于民国xx年x月x日,身分证字号xxxxx )依约定归女方行使负担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

四 特约条件:

 1由男方每月给付25,000元当作未成年子女 蔡xx 的生活教育费用直到其年满20岁。若一期未付,其后之期间视为亦已到期,採一次付清

 2双方所生子女 蔡xx ,男方每两星期可与孩子见面,星期六上午九时至女方住处与子女会面交往,并可接子女外出,当日晚上十时前送回女方住处。若有其他请求(过夜,增加会面时间),须经女方同意孩子年满12岁后有权力自行主张是否愿意再跟男方见面

五 本离婚书自订立后,应共同向户政机关登记始生效力。

六 依民法第一0五0条规定特立两愿离婚书一式三份,除各执一份为据外,另一份送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之用。

最后编辑于:2024/05/13作者: 新乡代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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