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是高中女学生,刚满18岁
喜欢我老公,三番两次打电话来纠缠我老公
我没用的老公就陪他聊天
已告诫过,不要再联繫
但小三一直电话简讯骚扰!
简讯内容就是关心话语跟请求回电
不正常的父母也管不了她的女儿
我可以提告吗?
目的是吓阻这个滥小三
小三是高中女学生,刚满18岁
喜欢我老公,三番两次打电话来纠缠我老公
我没用的老公就陪他聊天
已告诫过,不要再联繫
但小三一直电话简讯骚扰!
简讯内容就是关心话语跟请求回电
不正常的父母也管不了她的女儿
我可以提告吗?
目的是吓阻这个滥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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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电话 ~家用的 手机的都换 如果你老公不想被纠缠 这些都很容易做到 如果你老公自己不想断 告小三也没有办法阻止的 所以重点还是放回老公身上吧
1、刑事的不能告。 2、民事赔偿或许有机会。
聊天是两相情愿 要告什么 简讯的事当事人都不在意 要告什么 想办法阻止老公比较实在 你老公不回头 吓完这个还会有下一个 (原作者于 2011-11-10 22:38:01 重新编辑过)
聊天是两相情愿 要告什么 简讯的事当事人都不在意 要告什么 想办法阻止老公比较实在 +11 上次有对脱光光泡汤的告通姦都告不成了 这样真的很难告得成 所以还是想别的办法吧
聊天是两相情愿 要告什么 简讯的事当事人都不在意 要告什么 +1 说对方的父母不正常,说高三女学生滥 我倒觉得比较像是一个不正常的滥男人还想吃嫩草 批评对方是小三,还不如检讨自己的另一半
刑法 和诱未满二十岁之男女,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之人者,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者,亦同 不一定要有什么关係 重点在脱离家庭 未满二十岁 有配偶 两边都要注意
聊个天跟脱离家庭有啥关係呀? 依据版妈之前的发言 先生『疑似』外遇不是第一次了 吓阻的了这个吓阻的了下一个吗?
刑法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37245条 法律上就这几条 可以看看
和诱 未遂犯罚之 翻翻法条 太过分的话 两边都有法律风险的 要谨慎
请问您知道「未遂犯」的概念吗? 是否清楚进入未遂犯的判断时点是着手? 是否知道所谓着手是以行为人已经开始构成要件行为? 已婚男性与未婚女性耍暧昧在道德上确实有值得非难之处 但能否构成刑事责任? 别看到黑影就开枪
关键好像是你老公 你老公陪她聊天,可能他不觉得被骚扰只是你个人觉得被骚扰 跟你老公谈谈,请他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是已婚
要看这个吗?
聊天也要看内容 内容如果太超过 一样有风险
不能告防害家庭 可以告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