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和老公準备结婚时
前女友跳出来像疯子一样,想办法不让我们结婚
明明有男友也劈腿很久了,但就是不让我们结婚
好不容易结婚,在怀孕时,突然警察来说我老公的摩托车是赃车
把我老公扣走
才知道原来摩托车是他们交往时,老公买前女友名字,分手后一直约不出来过户,女的一直说他没空没空,要我老公直接把身份证和健保卡"正本"给他,他去办,这当然不可能,就一直没办法办过户
女的看我们结婚很不爽,就请警察男友说她摩托车失窃
就这样我老公被抓了,看守所睡一晚到地检署,当天就饬回,连钱都不用付
有问要不要告污告,但老公嫌麻烦就没告了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了
结果前阵子临检,警察说我老公有偷窃前科
要换工作也不行,因为新工作不能有刑事纪录
我们就只能这样接受,什么都不能做吗????
发表评论
暨然法官饬回的话那案子应该撤销或结案了吧
不应该会有窃盗前科
先去搞清楚官司的状况再说
我有打去问,他们说案子不起诉了
但警察临检,很明确说:你有窃盗前科
还用很不屑的口气说,我可以要求搜你的车噢!!!
可提修正申请
楼上 +1
版妈别太担心了
事情一定有解决的方法的
谢谢3楼妈妈
我刚打去当初的地检署
我们的案子就像新闻里妈妈一样
不起诉处份
但刑事仍有纪录
像新闻里妈妈一样,真的很困扰
但现在问题又来了,六年多前的不起诉书我们没留着
要怎么去修正申请呢
这就是检方问你们要不要反告诬告的原因,
人家诬赖你, 你明明有机会, 却不确实要求对方还清事实, 所以害了自己
当初她跳出来闹时, 你们就可以去告她了,
对坏人仁慈, 就是对自己残忍
那时他心态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初为了这件事我和他吵好久
但他就觉得我快生了,他不想再搞一些有的没的
(那时我怀孕七八个月)
再加上他男友是警察,他觉得若告下去,怕对方对我不利
我都自己在家里
(对方男友曾打电话到他家恐吓过,也有自杀纪录,不太能用常人心态去看)
或许基于以上几点,所以他放弃去反告回去
造成现在这样,真的让我气到头皮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