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要生了,因为劳保有中断所以在5月找工会重新投保
我找的是保险公会,因为之前有做保险后来也转成PARTTIME
所以这次我也是重新进公司登录作PARTTIM的业务有保一些强制险
只是业绩不够可能几个月要重新登录一次
我有问过劳保局他说公会的也可以领生补助
但是之前有听说劳保局对于公会要申请的生育补助查很严
要确实有做这个行业的人才能申请
我会一直到生都保持在公司登录的状态
也会有很少许强制险的佣金汇入我的帐户
我觉得这样应该算是有在从事这个行业吧???>
我11月要生了,因为劳保有中断所以在5月找工会重新投保
我找的是保险公会,因为之前有做保险后来也转成PARTTIME
所以这次我也是重新进公司登录作PARTTIM的业务有保一些强制险
只是业绩不够可能几个月要重新登录一次
我有问过劳保局他说公会的也可以领生补助
但是之前有听说劳保局对于公会要申请的生育补助查很严
要确实有做这个行业的人才能申请
我会一直到生都保持在公司登录的状态
也会有很少许强制险的佣金汇入我的帐户
我觉得这样应该算是有在从事这个行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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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妈妈知道吗?
自己推一下
真的都没有保险同业的妈妈?>
自己在推一下
公司证明先拿到 可是他们会替妳开吗?
to楼上的妈妈:
我想公司证明应该是不用八??
因为现在电脑都可以查拉
年资几年几月都清清楚楚
重点是,之后的的生补助是否会过关
不知道他门是怎么认定的?
而且公会一定要加入满6个月才能申请生育补助吗????
这样我有点拼耶>
我受孕的时间是在二月那时没有工作也没劳保
今年五月投保时怀孕大概满三个月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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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公)会投保
是可以领取生育给付的
但
妈妈,依妳上述情况看来
妳受孕的时候并没有劳保身分
依劳工保险条例第20条第二项规定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或
第二款规定之参加保险日数,于保险效力停止后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
而分娩或早产者,得请领生育给付。
劳保局生育给付请领资格第3条
1 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280日后分娩者。
2 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181日后早产者。
3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1或2规定之参加保险日数,于保险效力停止后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而分娩或早产者。
妳是无法请领生育给付的
我建议妳可以致电劳保局生育给付科
(02)23961266#2262
把妳的问题再请问一次(受孕时未具被保险人身分)
妳应该可以得到答案
我刚有打去台北也打去台中问了因为我在台中
答案都一样
1现在有放宽的去年改的喔
在"受孕期间"没有劳保是没差的,只要"孕期中"有投保即可,
也就是说就算是生时没劳保也可以!
例如:是在第3个月加保到第8个月,其他12及910都没有劳保身分
不过我应该还是会加保到生
2重点是累计要达280天,从开始保劳保算起不管是第几胎都一样
例如:我的年资是从91起第一次加保到现在100年共累积了约5年资
虽然93年有生老大,那时年资约2年,已领过一次
到今年100生老二,年资还是算5年,不用扣除2年
3我直接去工会申请就可以了,她们说我是会员原则是应该都是OK
我就一直保持PARTTIME的身分应该就可以了
所以楼上的妈妈,现在制度有改了喔
不过感谢你提供电话
其实我一直很怕打电话去问
不过因为你说这样让我吓死啦
就赶快问拉
我刚才也打去问了
他的回答跟妳说的是一样的
不好意思让妳受惊
如果主管机关放宽资格
当然对广大的準妈妈们是件喜事
那就请妳放宽心安心待产
恭喜妳了
先祝妳顺产平安
小朋友健康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