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现在小二
这学期,老师订定了许多新的班级公约,
如:迟到,未交作业,未举手就发言
责罚如:罚站,不准下课,罚抄课文
以上这些都是可接受的範围
但是
若有事情发生或违规事件 ,
居然是交由全班或各组小朋友
以举手投票表决,
来决定某位同学该不该受惩罚!
例如,有一天快放学收书包时,儿子的作业簿突然找不到,
有问过同学和报告老师,
但都没人承认,老师也只是口头上要同组的人找找,
接着就放学了
隔天,儿子当然交不出那样功课
因为一年级时,发生过同样的状况,
所以特别在联络簿中,请老师帮忙询问
结果,也真的是隔壁同学不小心收走了
儿子当天仍然被记下"未交作业",
而且老师竟然是要全班投票表决儿子需不需要受惩罚!
还有其它的投票案例
这让我很震惊!
天ㄚ我们是以前的共产党时代的人民公社吗?
公审公判的制度适用于低年级小朋友吗?
这么小的小朋友已经拥有公正无私且明确果决的判断力了吗???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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