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安亲班老师,
她教书很认真负责,管教也会用打的,
不过那都是家长同意的
有一个学生已经教很久了,其实他很不好教(因为妈妈是外籍,比较少教他),
但是这个老师把他教到每次都考前几名,
有一天老师因考不好打小孩的手心(以前也是这样),小孩闪躲打到手掌上面一些,
有一条伤痕,脸上也有一点点
爸妈当天半夜帮小孩拍照,隔天带去验伤,然后到警察局要告老师,
警察不愿意这一点小伤就要报案,妈妈还大闹警局
(拍照出来的伤痕,跟当天被打的不同,伤痕一条变两条,脸也变得整片都红的)
家长要求赔偿,主任有提出一笔金额,但是对方不接受
我想问的是,如果你是这对家长,你会觉得多少的金额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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